一、合格分数线
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各专业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三年有效。城市基层卫生单位各专业合格标准为55分,农村卫生单位各专业合格标准为50分,降分通过人员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二、考试内容
(一)考试范围
1.专业知识(本专业理论知识、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2.学科新进展(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3.专业实践能力(本专业常见病、疑难病例的诊治/常规任务、应急情况的分析处理)。
(二)考试专业
开考专业87个。报考专业应与拟申报评审专业一致。
(三)考试大纲
高级考试侧重考核专业实践能力方面,考试大纲由卫生部提供,不指定参考用书。
(四)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100分。题型包含单选题、共用题干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不同题型之间不可回退;共用题干单选题和案例分析题答题过程是不可逆的。
三、考试的组织实施
1、报考人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且一律不予补报。
2、考试命题、组卷和阅卷工作由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承担;各市卫生局和省直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组织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工作;卫生厅人事处负责组织具体考务工作。
3、考后2周公布合格人员名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处理系统,无人工登分和累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