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健康考试中心发布2022年度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考生须知,医学教育网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202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定于7月2日-3日在郑州市进行,为确保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地参加考试,现将考生须知告知如下,请认真阅读。
一、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进入考场。证件不齐或超过有效期的均不得进入考场。持伪造证件者除记录违纪外,还要按照《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考试实行安检入场。考场提供有文具、饮用水、纸巾等用品,除身份证、准考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外的其他物品均不得带入考试教学楼,违规者按照作弊处理。考生需提前1小时到达考试地点进行安检候考,考试当天避免穿戴有金属制品的服饰。考场外设置有存包处,请将随身物品提前妥善安置。
三、考生可于6月27日-7月1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场设置在郑州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持续关注“健康郑州”、“郑州发布”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内容,了解郑州市重点场所(火车站、高铁站、高速公路、长途汽车站等)、交通出行(公共交通、网约车、出租车等)、出入市区等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并严格按要求执行。
四、做好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考生须在考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健康码,如实申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做好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如未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或拒绝配合郑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门防疫要求,由此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生到达考试地点后应主动扫描场所码,并展示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正常(<37.3℃)且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试场地。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由专业人员引导至备用隔离考场完成考试。由普通考场转移至隔离考场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凡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须在考试结束后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和核酸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报送省卫生健康考试中心。
六、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场应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七、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
(二)行程码为黄码或红码的;
(三)无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四)未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的;
(五)考前14天(6月18日后)有境外、港澳台地区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六)考前14天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
(七)体温超过37.3度的;
(八)有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或有其他特殊情形,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不能参加考试的。
八、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九、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人社部31号令处理,在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内的,取消考试报名资格。此外,所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会在考后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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