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委直属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卫人才使函(2013)38号
委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安排,2013年度委直属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4月20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范围
拟于2013年申报卫生系列(含医、药、护、技开考专业)高级资格评审的人员。
二、免试人员范围
考试当日正在援藏、援疆、西部省份扶贫,拟于2013年申报的人员。
三、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入应于4月17-20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效用
正高级考试不设合格线,成绩作为评审的参考指标。副高级考试设定合格线,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申报2013年度直属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五、考试内容
(一)考试范围:考试旨在考查专业技术人员实践工作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
(二)考试专业:考试专业70个。报考专业应与拟申报评审专业一致。
(三)考试形式:考试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题型有单选、多选和案例分析3种。
六、考试的组织实施
具体考试工作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承担。
七、有关报考要求
(一)报考材料
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2份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二)报考程序
1.报考入须于4月3日至10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在线填报打印《报名表》;
2.报考人将报考材料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
3.各单位核实报考材料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印章;
4.各单位应于4月12日前网上确认本单位报考人员,并将报考材料统一报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