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外科专业副主任医师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基本理论知识
熟练掌握整形外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及全面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二)相关理论知识
深入了解解剖学、局部解剖学等理论知识;掌握美容外科学、周围神经外科学与小血管吻合及各种组织移植的技能;掌握整形外科摄影的特殊要求与原则。
(三)学识水平
广泛阅读专业期刊;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一)医疗
1、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
担任整形外科主治医师工作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不少于40周。
2、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
思维比较开阔敏捷,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解决疑难问题,对复杂情况有快速反应能力。初步向学有专长的方向发展,在临床工作中有独当一面的能力。
能独立完成:(1)先天性面裂(包括唇腭裂)修复术;(2)颌面部、躯干、四肢缺损的修复再造术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3)晚期烧伤瘢痕的整复术;(4)面部骨折整复术;(5)美容外科手术;(6)头颈部或躯干四肢的恶性肿瘤或癌前病变修复术;(7)手外科手术;(8)先天性异常(如:并指、小耳畸形、尿道下裂、先天性囊肿、巨大色素痣、先天性挛缩带)的整复术。
3、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能独立完成头颈部、上肢、下肢、躯干等部位及泌尿生殖系统的常见整形手术;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作为术者或第一助手完成手术不少于300台次,能独立承担院内的会诊。
(二)教学
具有指导下级医师、进修医师或协助指导研究生临床工作的能力;能主持门诊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每年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课至少2次;有带教2名住院医师或协助指导1名研究生的经历。
(三)科研
掌握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及研究方法;能结合临床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课题总结。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