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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四川省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进修学习要求

2019年度四川省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进修学习要求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搜集整理如下:

1.临床、口腔类医师进修时间。根据《关于开展临床医师规范化进修工作的意见》(川卫发〔2017〕166号)规定,结合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化进修相关要求调整如下:

在2020年以前,省、市(州)三级医疗机构、中央在川医疗卫生机构、省级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等)的临床、口腔类医师,须在聘任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前,提供规范化进修结业证明。

从2021年起,省、市(州)三级医疗机构、中央在川医疗卫生机构、省级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等)的临床、口腔类医师,须在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前,提供规范化进修结业证明。

2.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修时间。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前,仍按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前实践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规定》(川卫办发〔2015〕104号)执行,在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前,须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完成连续6个月以上的进修学习。

3.其他情况。任现职以来,临床医师规范化进修文件出台前被派出进修学习,并取得进修结业证书的,进修学习视为合格。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资讯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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