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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度蚌埠市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抽取材料的通知

蚌埠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公布2019年度蚌埠市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抽取材料的通知》,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各位考生整理搜集了如下内容,请注意查看: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卫人秘〔2014〕358、359号)和2019年评审工作通知(卫人秘〔2019〕222号)和《关于做好蚌埠市2019年度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卫人〔2019〕7号)要求,2019年申报参加蚌埠市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通过随机抽取相应病案或原始资料提交评审。所有申报人员必须按照公布的住院号和专题所附原始资料号提交评审材料,不得更换。

现将2019年高评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抽取结果公布附后。请各县区、各单位及时告知申报人员并做好申报材料收集和报送工作。如申报人员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和当地县区卫生健康委或者单位人事部门联系咨询。

此次公布的相关县区及单位请在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委人事科。请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详见官网通知。

蚌埠市卫生健康委

以上就是医学教育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高级职称考试相关内容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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