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卫人发〔2021〕4号)文件精神,近期拟组织长沙市卫健系统2021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及资格审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材料报送地点、时间及缴费
(一)报送地点与时间
1.委直属事业单位申报人员(人事档案在湖南人才市场及省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编外人员除外):根据本单位要求的时间节点,评审材料交至本单位人事部门。
2.人事档案在湖南人才市场及省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申报人员(含委直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评审材料报送至相应人事代理机构,时间要求请具体咨询人事代理机构。
3.其他单位及个人(含人事档案在长沙市内人事代理机构人员):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评审材料报送至用人单位所在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人事部门;用人单位在外地的,材料报送至人事代理机构所在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人事部门。报送评审材料截止日期为10月9日17:00(正常工作日)。咨询电话:
(1)芙蓉区卫健局:0731-84885780
(2)天心区卫健局:0731-85899216
(3)岳麓区卫健局:0731-88999301
(4)开福区卫健局:0731-84399100
(5)雨花区卫健局:0731-85880676
(6)长沙县卫健局:0731-84012368
(7)望城区卫健局:0731-88062040
(8)浏阳市卫健局:0731-83601516
(9)宁乡市卫健局:0731-87883768
(10)高新区社会事业局:0731-89755254
请各位考生根据上述类别,将评审材料按时报送至相应单位;长沙市卫生系列职改办不接收考生个人提交的评审材料。
(二)缴费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 号)有关规定,按 370元/人的标准代收评审费用;另200元/人的面试费用由考生自行上交省厅有关部门。
二、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应成立量化评分小组,并制定具体评分方案,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定。量化评分小组须严格按审定的方案和程序进行评分和公示,评分结果由量化评分小组组长、审核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后,待后期报送评审材料时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确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后由审核人、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
2.事业单位人员严格按照省、市职改办核准的职数报送材料,一个职数只能申报一个专业,一个专业可以申报多人。所有考生严格按照《2021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见附件)准备材料。
3.同时上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事业单位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4.花名册中,需对事业单位人员、非事业单位人员(含事业单位编外人员)、长期三援人员、防疫一线医务人员、机关分流人员单独分册申报。
5.各区县(市)卫健局、委直属单位将考生信息汇总并录入职称系统,再导出后上报市卫生系列职改办;无职称系统的,资格审查现场录入。
6.花名册中,人才人事代理人员工作单位固定格式:单位名称+(**市**县人才人事代理),示例:长沙市**医院(长沙市人才人事代理)、长沙市**医院(长沙市岳麓区人才人事代理)。
7.非事业单位人员(含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评审材料中,《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第16项处需加盖人事代理机构印章。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2021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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