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2〕220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25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办〔2017〕235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重庆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申报评审工作实际,为确保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及资格审查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符合相应申报条件,档案存放在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且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流动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工程技术高级职称社会人才评审委员会受理专业范围参照(附件1)
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及需委托其他评委会评审的,如:经济、新闻、艺术、自然资源、质量、园林等其他专业,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详见《2022年全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附件2),根据申报专业选择相应的职称评委会,评委会审核通过后,申报人根据该评委会2022职称申报相关文件规定完成后续申报流程。
教育系列实行专项网报系统,按市教委职改办规定执行。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高校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78号)要求,从2019年开始,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全部采取自主评审方式开展工作,包括高校教师申报其他系列职称,由各高校按要求直接送相应系列评委会组建单位评审,不再由市人才中心送审。
卫生技术系列实行专项网报系统,网报流程按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规定执行,参见《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卫函〔2022〕595号)。
档案存放在重庆各区县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的流动人员,按照所在区县人社职改部门发布的申报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
工程技术高级职称社会人才评审委员会的高级职称通过“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申报,个人及单位需要在2022年11月9日9:00 —11月29日12:00完成个人申请书填报及单位审核推荐工作,逾期不再受理。网址:,系统用户注册操作手册网址:。
三、申报程序
(一)本人申报
1.申报人条件
(1)个人档案存放于市人才中心(含瀚卓分中心、园林分中心、卫生分中心、万友分中心、飞驶特分中心)的流动人员,按市人力社保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办〔2017〕235号)有关规定,工作单位在本市、档案存放在市人才中心的,需提供近1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市内外可连续计算);工作单位在异地的(提供近1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档案需在我市存放1年以上。
(2)申报人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专业技术人才受到政务(党纪)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其他规定不得晋升职称(职务、职级)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今年工程技术系列职称申报基本条件(学历、任职年限),采用国家和我市现行条件相结合的原则,由申报人自主选择按国家最新文件或我市现行文件执行(附件3)。
2.申报人按要求准备材料
(1)申报人在网上填报材料,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审核,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业绩成果,均应上传佐证材料,如有涉密的,请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具体材料要求参见《重庆市工程技术社会人才评委会职称申报材料要求》(附件4)。
(2)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在网上上传原件或经单位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贡献的业绩证明材料。在网上上传经单位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需提交近1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
(二)基层单位推荐
基层单位即申报人员工作单位,对申报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认真审查核对,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并结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的职称申报条件进行推荐审查。对申报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各单位应通知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各单位应结合申报人考核及履职情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对不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各单位应将拟推荐人员的《重庆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申请书,按时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不推荐。
(三)市人才中心审查
市人才中心审查档案记录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职称信息与申报人所提供信息是否一致,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退回修改,在限定时间内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评委会审核受理
市人才中心审查通过后提交评委会,评委会按审核要求受理所有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退回补正,逾期未补正的(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补报)视为放弃申报。
四、纪律要求
(一)申报人
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不含各种“绿色通道”评定)只能申报一次职称,且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对不讲诚信、提供虚假材料、学历(学位)职称证书造假、获奖或成果证明材料造假、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评委会核准机构或评委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
(二)各级审查部门
单位推荐和主管部门审查要强化“真实保证”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由评委会核准机构或评委会组建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 评审专家或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进行处理。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职业资格、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技术系列职称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渝职改办〔2019〕140号)(附件5)“在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文件所列对应职业资格(无需换发职称证书)直接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
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技术系列职称,按照《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20〕32号)(附件6)执行。
(二)其他有关申报条件
1.强化诚信承诺责任制,由申报人承诺所填学历学位信息真实,配合提供有效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审查主体责任,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假学历参评获取职称情形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我办对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学位信息进行抽查。其中,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2.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67号)规定,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且不作为申报职称的前置条件。
3.继续教育要求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重庆市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4.国家相应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或新条件中有“破四唯”、不将论文作为申报门槛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论文申报限制,其他业绩条件原则上按照我市现行条件执行。除高校、研究系列外,其他系列均取消论文破格申报条件。
5.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无需再通过线下报送破格申报表盖章审批,注明符合具体破格条件并上传清晰的佐证材料至申报系统以供审查。
6.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按规定在军队评定或任命取得的有效职称在我市继续使用有效,不需办理确认手续,直接作为申报上一级职称的凭据。
7.各职称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的申报条件(参见),如遇更新不及时的,请以新文件为准。
8.用人单位属于中央在渝、外省市在渝、国企单位,如直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者在我中心申报职称评审需要出具单位的《委托评审函》(附件7),签订派遣合同者可直接申报。
(三)现场缴费
评委会审核通过后,申报人需在11月28—12月9日(工作日)前往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南区三楼办事大厅),缴纳职称评审费(高级420元/人),收费标准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流程
本次职称申报评审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前请详细阅读《2022年工程技术高级职称社会人才评审委员会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网上申报流程:①申报人及单位经办人进入,个人用户→注册(已有账号者可不用重新注册) ;②申报人登录账号→职称→个人中心,单位经办人登录个人账号→职称→注册单位;③申报人进入个人中心→新增申请书,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材料,提交单位审核;④单位经办人审核,并按要求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⑤市人才中心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⑥评委会资格审查通过后,申报人按要求前往市人才中心缴纳职称费用。
(二)职称评审会举办时间按实际工作进度确定,评审会结束后,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专技人才”专栏→“通知公告”中进行公示。
(三)公示结束后,经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再由评审委员会确认通过名单后,申报人可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双面打印职称评审表(已加盖评委会及职称核准部门电子公章),并将评审表完善工作单位签章后,由本人将1份存入其人事档案、1份存入单位文书档案。
(四)职称证书办理
全面启用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办理纸质证书。申报人可通过“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我的证书”直接下载打印通过全市统一网报系统评审取得的职称电子证书。
(五)疫情防控要求
现场缴费期间,所有人员须严格按照防疫相关要求,确保“渝康码、行程码、场所码”三码无异常方可进入,对市外来渝反渝人员,需符合我市疫情防控政策,查验落地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对于管控区、封控区人员可委托他人代缴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线下缴费相关事宜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员持续关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公共服务”专栏的通知公告,同时请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
(六)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重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区三楼服务大厅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88152068
附件:1.2022申报专业受理范围
2.2022年全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3.2022申报基本条件
4.2022申报材料要求
5.《关于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渝职改办〔2019〕140号)
6.《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32号文件)
7.委托评审函
8.2022年工程技术高级职称社会人才评审委员会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附件下载:2022年高级申报通知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