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郑州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84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我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
(一)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的评价仍采取业务技术水平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业务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评审,考试成绩三年有效。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的单位按照本单位2020年度评审计划备案人数的1.5倍推荐参加考试人员。
(二)申报全省卫生高级职称的人员执行豫人社职称〔2016〕25号文件,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的人员执行豫人社职称〔2016〕26号文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可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也可申报全省卫生高级职称,但不能同时申报。按照基层标准评聘的卫生高级职称人员离开基层单位,可在流入单位转评,转评通过的,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三)根据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2020〕14号)要求,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免除卫生支农任务,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其防治工作成效、工作总结报告等可作为晋升职称时的重要业绩成果;初级职称人员可提前一年晋升中级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免于一次业务考试;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不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满10年的一线医护人员,可免高级职称业务考试,直接考核认定为副高级职称,取得的副高级职称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聘用。援鄂医疗队员以及在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隔离病区(病房)中直接接触确诊病人、疑似病人的医务人员,中级及以上人员可提前1年申报高级职称,其中,护理人员可以突破医疗机构级别限制参加高级职称评聘。
根据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规定,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线医务人员名单可登陆《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222.143.24.116:8089/)查询。
(四)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84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0〕160号)精神,从2021年起,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
(五)护理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严格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5〕44号)要求,按比例申报。
(六)合格标准
1.申报全省卫生高级职称的人员合格标准为180分(试卷满分为300分);
2.乡镇以下卫生计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不含派出机构)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人员的合格标准为150分(试卷满分为300分);
3.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食品药品机构申报全省或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人员的合格标准均为180分(试卷满分为300分)。
二、专业设置和报考要求
(一)本次业务水平考试共设110个专业。详见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和申报专业选择相应的考试专业。
(二)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中医专业学历的只限报考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西医专业学历的只限报考西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不能申报临床医学、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类的专业。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范围、地点须与申报专业、单位一致。
(三)申报药检西药、药检中药专业均报考药物分析。网上报名时,申报专业选择药检西药或药检中药。
申报急诊内科、急诊外科专业均报考急诊医学。网上报名时,申报专业选择急诊内科或急诊外科。
(四)申报流行病专业可根据本人工作的情况选择报考传染性疾病控制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申报劳动卫生职业病专业可根据本人工作的情况选择报考职业病或职业卫生。申报药剂专业可根据本人工作的情况选择医院药学或临床药学。申报康复理疗专业可根据本人工作的情况选择康复医学或康复医学治疗技术。申报超声专业可根据本人工作的情况选择超声医学或超声医学技术。申报核医学专业可根据本人工作的情况选择核医学或核医学技术。申报临床检验专业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可根据本人工作的情况选择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申报临床检验专业主任技师或副主任技师,可根据本人工作的情况选择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技术、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技术、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技术、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技术、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三、考试方式和题型
本次业务水平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题型均为客观选择题,有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等,考试时间120分钟。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下载模拟考试软件进行练习。
四、考试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21年4月25日至5月10日,申报人员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入河南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行报名,并打印《卫生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4份,单位、主管部门、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卫生健康委各留1份)。
1.考区为河南,考点请选择郑州市。
2.照片要求:网上报名时须上传近一个月内白色背景彩色数码照片,不得化浓妆,头发不能遮住双耳,常戴眼镜者可以佩戴眼镜,不得使用美颜软件,照片文件大小为15~45Kb。请通知考生提前按要求做好照片采集。
3.单位名称的填写须与报名表加盖的单位公章一致,人事代理人员的单位名称需备注人事代理,填写格式为:现执业机构名称(人事代理)。
4.报名表上须由考生本人签名,并在规定位置填写联系方式。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
1.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在资格审查时继续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再要求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用人单位要严格把关、逐项核实,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在报名考试中出现学历、学位、职称、身份等造假行为,取消报名资格、考试成绩及申报评审资格,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职称;对于不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出现以假证书、假材料等参加考试、申报评审职称的,将对审查单位进行严肃追责。
2.由县(市、区)、市直单位汇总所属单位报名资料,到市人社局职称处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
继续实行考生指纹采集。现场确认后应按要求完成考生的指纹采集,并填写《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指纹采集登记表》电子版(附件2)。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人事代理人员的材料经人才中心盖章后,随执业机构统一报送。
4.现场确认和审核地址及时间安排
地址:市人社局职称处(陇海路与工人路交叉口西南角人社局12楼1203房间)。
各县(市、区)现场确认和审核:5月6日~8日。
市直单位现场确认和审核:5月10日~11日。
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和审核工作,逾期将关闭网上确认和审核功能。具体安排见附件5。
(三)现场审核时需提交的材料
1.以县(市、区)和市直业务主管部门为单位,分级别按全省正高、全省副高、基层正高、基层副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含派出机构)人员分别打印《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3份。
2.《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
3.《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报名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双面打印一式2份。
4.《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指纹采集登记表》电子版。
五、准考证打印
2021年6月28日至7月3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2021年7月3日至4日在郑州举行考试,详细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成绩发布
人机对话考试答题结束后,计算机自动显示考试分数。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于考后两周内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查询。
八、收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卫人〔2017〕40号),每人每科收100元。
相关附件:
附件1: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目录
附件2 :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指纹采集登记表
附件3: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报名个人承诺书
附件4: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报名汇总表
附件5:2021年度郑州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审核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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