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 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各位考生整理搜集了如下内容,请注意查看: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2019 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含全省统一组织的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以下简称“省卫高”)和各市州组织的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以下简称“基卫高”)评审,仍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即先参加专业理论考试后提交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为做好 2019 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理论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科目
专业理论考试设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 2 个科目,总分均为 100 分,分别按 40%、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2 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共计 180 分钟。
(二)专业设置
2019 年度增加生殖医学、介入治疗 2 个专业,共设 101 个专业,详见《2019 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专业设置和要求》(附件 1,以下简称《专业设置和要求》)。报考人员所从事岗位(专业)不在《专业设置和要求》之列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1.报考条件。报考的资历、专业条件详见《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湘职改办〔2018〕5号)。
2.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报考条件,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各项规定后,再报名参考。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参加考试的,成绩无效,费用不予退还,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事业单位人员报考。事业单位须完成岗位设置管理且原则上有空缺岗位,才能组织本单位人员报考。被事业单位聘用,且已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人员,不论其人事档案的管理形式,均须通过所在单位报考。
(3)非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的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改制成国有企业的科研院所等)人员通过所在单位报考;被事业单位聘用,但未纳入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人员,通过其人事代理或人事管理外包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所在单位报考(须附所在单位出具的未纳入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证明);民办医疗机构、非公组织、国有企业临时聘用人员、个体医生和社会流动人员等,通过其人事代理或人事管理外包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所在单位报考。
(4)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相关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须仔细核对报考人员各项信息是否与其提供的证件、证书等原件材料一致,认真审核其学历、资历、专业等是否符合各项规定,并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同意其报考。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或协助作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考试地点及方式
专业理论考试统一在长沙进行,采用人机对话方式,命题、组卷、阅卷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展。
(五)成绩有效期及加分等规定
1.专业理论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并按权重系数计入评审综合成绩。贫困县(名单详见附件 2)人员、参加半年以上 1 年以下短期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员及援外医疗队人员和参加 3 个月以上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人员实行专业理论考试总成绩加 3分的政策。
2.贫困县参考加分人员名单拟于 8 月 20 日—26 日在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公示,请相关人员仔细核对,如发现情况有误,请于 8 月 30 日 17:00 前向所在市州卫生健康委反馈。市州卫生健康委认真核实后,统一汇总相关情况和人员名单于 9 月 4 日前报至省卫生系列职改办。省卫生系列职改办根据情况再次公示,公示结束后不再增补人员。
3.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 号)印发后,再执行援派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人社厅发〔2019〕67 号有关规定申报参评高级职称。
4.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6〕75 号)有关规定,申报参评“基卫高”人员,统一参加全省专业理论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参评条件,连续 3 个评审年度有效。申报参评人员可自愿多次参加考试,选取最高成绩参评。
二、专业理论考试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进入“2019 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专区”,按程序报名。上传 20-45K 大小、像素为240*320 的近期蓝底免冠 JPG 格式电子证件照片,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2019 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报名表》(附件 3,以点击进入“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2019年湖南卫生髙级职称考试报名入口”下简称《报名表》),核对无误后打印《报名表》,并在本人承诺栏内签名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为 7 月 30 日 10:00至 8 月 6 日 8:00。
(二)单位审核。事业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应结合本单位岗位职数情况严格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其他机构或单位也须按要求对非事业单位人员审核把关,并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相应位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现场确认。单位汇总《报名表》,于 8 月 6 日—8 日到市州卫生健康委(省属相关医疗机构、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到省卫生系列职改办)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各市州卫生健康委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4〕 1119 号)有关规定,按 85 元/科目的标准代收考试费用。
(四)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可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 8:30至 26 日 18:00 登录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考试初步定于 8 月底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省卫高”综合评审有关要求
专业理论考试总成绩合格且符合相应申报评审条件(详见附件 4),方可申报参加“省卫高”评审。
(一)专业理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评分分别按 65%、25%、10%的权重加权构成综合成绩。科研成果奖项、行政性综合奖项、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加分项直接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作为综合评审的主要依据。符合加分条件的科研成果与行政性综合奖项详见附件 5、附件 6。
(二)面试预计 11 月按专业分期分批进行,时间安排将在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公布。申报参评人员具体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评分项目与程序详见附件 7、附件 8。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应成立量化评分小组,并制定具体评分方案,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定。量化评分小组须严格按审定的方案和程序进行评分和公示,评分结果由量化评分小组组长、审核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确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后由审核人、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用人单位评分项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四)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委职改领导小组、省职改办《关于做好 2016 年度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工作的通知》(湘卫职改〔2016〕2 号)有关规定,自 2016 年起,凡综合成绩合格但在综合评审时因单位评审职数有限而未通过评审人员,继续保留其综合成绩两个评审年度,后续连续两个评审年度在单位有相应评审职数时可直接提交高评会综合评审。同专业综合成绩保留人员和新申报参评人员分别按参考年度成绩的排序(以百分比计)再依次排列,提交高评会综合评审。多次综合成绩合格人员选取最优排序提交高评会。
附件下载:
1、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三援申请相关表格
3、2019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评分表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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