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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血压注意事项-公共卫生主治医师考试辅导精华

2015-11-27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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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血压注意事项,是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的公共卫生主治医师考试相关知识,希望对学生有所帮助。

(1)血压可随季节、昼夜、环境、情绪等影响而有较大波动,有时相差甚大,因此连续观察血压升高幅度、波动范围、变化趋势才有较大临床意义。

(2)低于12岁的儿童(特别是3~6岁以内)、妊娠妇女、严重贫血、甲状腺功能亢进、主动脉瓣关闭不全及柯氏音不消失者以第四期(声音突然变小而低沉)的汞柱数值较接近舒张压值。

(3)血压测量时柯氏音第二期有时为无声,称为“听音间隙”,这种现象可导致高估舒张压或低估收缩压的错误。

(4)重复测量血压时应将气袖完全放气2-3分钟后再测或放气后嘱被检者高举上臂以减轻静脉充血,这样可避免“听音间隙”所导致的错误。 (5)柯氏音第四期约持续5-10mmHg,若大于20mmHg时,应将变音时的汞柱数值和声音消失时的汞柱数值分别记录之,如160/90/68mmHg.若仅有变音而无声音消失时,应以变音的汞柱数值为舒张压。记录形式应为110/75-0mmHg.

(6)血压计气囊的宽度应为被测肢体周径的40%(测上肢血压时成人用气囊宽度一般为12~14cm);气囊长度约为被测肢体周径的80%(60%-100%)。气囊太短或太窄易致血压读数偏高。

(7)某些情况下(如多发性大动脉炎等)应双侧上肢血压对照检查;主动脉缩窄时,应测下肢血压;若疑有体位性低血压时,在病人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可测量其卧位、坐位和站立位时的血压值,但应在体位变动2分钟后测血压;血压计仍应与心脏在同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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