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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中毒症状-公卫执业助理医师复习资料

2015-01-25 08:53 来源:医学教育网

甲醛中毒症状-公卫执业助理医师复习资料:

医学教育网为广大考生整理信息如下,请参考!

甲醛为较高毒性的物质,在我国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单上高居第二位。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是公认的变态反应源,也是潜在的强致突变物之一。

甲醛中毒常见症状研究表明:甲醛具有强烈的致癌和促癌作用。大量文献记载,甲醛中毒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嗅觉异常、刺激、过敏、肺功能异常、肝功能异常和免疫功能异常等方面。

其浓度在每立方米空气中达到0.06-0.07mg/m3时,儿童就会发生轻微气喘。当室内空气中达到0.1mg/m3时,就有异味和不适感;达到0.5mg/m3时,可刺激眼睛,引起流泪;达到0.6 mg/m3,可引起咽喉不适或疼痛医学|教育网整理。浓度更高时,可引起恶心呕吐,咳嗽胸闷,气喘甚至肺水肿;达到30 mg/m3时,会立即致人死亡。

长期接触低剂量甲醛的危害有: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引起鼻咽癌、结肠癌、脑瘤、月经紊乱、细胞核的基因突变,DNA单链内交连和DNA与蛋白质交连及抑制DNA损伤的修复、妊娠综合症、引起新生儿染色体异常、白血病,引起青少年记忆力和智力下降。

在所有接触者中,儿童和孕妇对甲醛尤为敏感,危害也就更大,是装修和家具的主要污染物。其释放期长达3-15年,遇热遇潮就会从材料深层挥发出来,严重污染环境,已成为难以解决的世界性难题,对老人、小孩和孕妇危害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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