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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源化学物的致癌作用-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辅导

2015-04-08 19:01 来源:医学教育网

医学教育网整理了关于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外源化学物的致癌作用内容如下:

1.肿瘤的发生是由环境因素和机体的遗传易感性共同决定的。

2. 1775年英国著名职业医学与毒理学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矫形外科医生Pott描述了烟囱清扫工接触煤烟与其患阴囊癌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是多环芳烃致癌作用的首例报道。

3.1915年Yamagiwa 和Ichikawa用焦煤油涂膜兔子的耳朵诱导皮肤癌获得成功。

4.1934年Kennaway从焦油沥青中分离到二甲基苯蔥、苯并芘、二苯蔥等成分,证实多环芳烃类物质是引发肿瘤的元凶。

5.化学致癌作用——化学物质引起或诱导正常细胞发生恶性转化并发展称为肿瘤的过程,具有这类作用的化学物质称为化学致癌物。

6. 致癌的过程大致分为引发、促长、进展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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