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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治肺结核-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辅导资料

2014-08-04 10:47 来源:医学教育网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中的知识点较多,以下是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复治肺结核:

复活肺结核是指初治失败或治疗的病人再次复发。或查出肺结核后接受不规则、不合理化疗已经超过1个月者。在防治实践中,复治肺结核的病情大多比较复杂,往往具有病情重,体质差的特点,多是因为不规则或不合理化疗〈没有按医生的要求坚持治疗或在非结核病专业机构,甚至是野医治疗〉引起的。此时结核菌已经形成耐药性,因此治疗起来较初治肺结核困难的多。复治肺结核治疗的关键在于,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积极配合医生,根据药敏试验选用抗结核药物组成的化疗方案,坚持完成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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