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助理医师考试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
2017-11-01 10:46 来源:医学教育网
关于公卫助理医师考试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这是很多公卫助理医师考试考生都关注的,下面医学教育网编辑就为大家介绍具体内容如下:
(1)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2017年部分考区试用证明的截止日期有所提前,具体请查看: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合格证明截止日期汇总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2)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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