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总结了有关冲击波的致伤的作用-核医学主治医师复习资料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1.直接冲击伤(1)超压和负压和直接作用:单纯的超压和负压作用一般不造成体表损伤,主要伤及心、肺、胃肠道、膀胱、听器等含气体或液体的脏器,以及密度不同的组织之间的连接部位。
例如:超压作用于体表后,一方面挤压腹壁,使腹压增高,模隔上顶,下腔静脉血突然涌入心、肺、心肺血容量骤增;另一方面又压迫胸壁,使胸腔容积缩小,胸腔内压急剧上升。超压过后,紧接着负压作用,又使胸腔、腹腔扩张。这样急剧的压缩和扩张,使胸腔内发生一系列血液综合动力学的急剧改变,从而造成心、肺、血管的损伤。
(2)动压的抛掷和撞击作用:人体受冲击波的冲力作用后,获得加速度,发生位移或被抛掷,在移动和降落过程中,与地面或其它物体碰撞而发生各种损伤。如肝、脾破裂,软组织撕裂,颅脑损伤,预防骨折,脱臼,甚至肢体离散。
2.间接冲击伤:由于冲击波的作用,使各种工事,建筑物倒塌,产生大量高速飞射物,间接地使人员产生的各种损伤,常见的有挤压伤、砸伤、飞石伤、玻片伤、泥沙堵塞上咳嗽呼吸道窒息等。
3.冲击伤的临床特点(1)多处受伤、多种损伤、伤情复杂:由于多种致伤因素(如超压和动压,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几乎同时作用于机体,决定了冲击伤伤类和伤情复杂性。中度以上冲击伤常是多处受伤,多种损伤。既有直接损伤又有间接损伤;既有外伤又有内脏损伤;既可能医疗是单纯冲击伤,又可能医疗复合烧伤和放射损伤。
(2)外轻内重、发展迅速:尤其是以超压作用为主的冲击伤,往往体表可能医疗无伤或仅有轻微损伤,而内脏器官可能医疗发生了严重损伤。重度以上的内脏损伤,因伤情急剧发展,代偿失调,可迅速出现休克和心肺功能障碍,甚至导致伤员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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