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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进修人员相关规定

  1. 进修学员必须经我院医务科审批、考核后,持入学通知来我院办理入学手续,并持报到通知单,到相应科室报到,科室才能给以安排进修。

  2.进修学员必须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积极参加院内和科室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一年内不得少于十次,医务科将其学习情况记入该学员进修鉴定表内。党、团员必须携带临时组织关系,参加我院党团员组织生活。

  3.进修期间应服从科室安排,按专科计划,不转科、不延长、不中途退学,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学习,必须由选派单位提出书面退学申请,征得我院医务科同意后,方能办理离院手续,进修费一律不退。

  4.进修学员在进修期间无探亲假、无寒暑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一定要由选送单位开具书面证明,写明请假原因和天数,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三天以内由科室批准,三天以上由科室批准后再报医务科审批,并办好请假手续后才能离院。一年病事假超过一个月者,按中途退学处理,并不得顺延进修时间。进修期间所请假天数均记入本人进修鉴定表内。

  5. 进修学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进修宿舍内不准留宿亲友,不准私自安装和使用电炉、电灯、电扇,违者罚款伍拾元。

  6. 按规定交纳进修费和其它费用,在报到时一次性交清。进修期间专用医疗器械(如:检眼镜、额镜、头灯等)、听诊器、工作服均由进修学员自备。进修期间的伙食补助、保健补助、误餐费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由接受单位据实证明,回单位报销。

  7. 进修期满前后一周办理进修结业手续,进修学员应进修期满时及时写出自我总结,交科室负责人写出评语并按期办理离院手续。提前结束或逾期未办理的将不作鉴定,不退押金,不发结业证书。办完各项手续后三天内必须离院。

  湖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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