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适应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国家对卫生技术人员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依据《教育法》、《执业医师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及医学教育网(www.med66.com)中报道的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暂行规定》制定特制定本规定。继续医学教育工作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使护理技术人员在整个专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医德医风,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跟上护理学科学的发展。
将护理人员按职称分为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5级,进行分层次,有针对性的教育。
1. 主任护师:是护理学科带头人,肩负着护理管理、教学、科研等任务,但一般知识相对老化,观念陈旧,需要掌握新的理论知识,以指导临床工作,教育方式应遵循自我引导、以问题为向导的原则,以解决问题和参与护理教学,指导下级护理人员工作为主要形式。
2. 副主任护师:具有高学历、高资历的优势,临床经验丰富,组织、计划、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强,在继续教育中既是教育者也是受教育者,可以通过科研选题与设计,指导下级人员查找资料,参与科研活动,总结临床经验,撰写护理论文等方式锻炼其组织能力和教学能力。
3. 主管护师:是护理队伍的中坚力量,其理解判断、综合分析能力强,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可以组织业务讲座,由主管护师轮流讲课。
4. 护师:是护理队伍的骨干力量,精力充沛,求知欲高,教育重点为专业前沿科学等,主要对其进行专科培训,熟练掌握专科知识并成为本专科带头人。
5. 护士:一般都很年轻,思想活跃,接受新事物快,其教育重点应放在提高实际操作能力、掌握外语上,主要是加强岗前培训、职业道德培养,由高年资护师实行“一对一”的带教。
通过“分层级”护理继续教育的实施,提高了各级护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增强了竞争意识,激发了护士学习的积极性,护理人员能自觉寻找机会参加继续教育,在学习过程中获得了技能和培训。
继续护理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为主的医学教育,是医学教育连续统一体,是基本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最高阶。并逐步建立继续护理学教育的完整体系和制度,以适应社会义义卫生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