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护理是医生根据病情以医嘱形式下达的护理等级。级别为:特级护理、一、二、三级护理。要在床头卡设护理标记,一级为红色,二级为蓝色,三级为黄色标记。
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合格率达到85%.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的病人。
(2)各种复杂和新开展的大手术的病人。
(3)各种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病人。
2、护理要求:
(1)病人安置在抢救室或重病室,设专人护理或责任护士,做好心理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和生命体征,根据病情需要定时测T、P、R、BP.(2)对病人做到七知道(床号、姓名、诊断、治疗、病情、护理、饮食)认真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严防并发症,确保安全。
(3)设特殊护理记录单,准确记录液体出入量,注意保持水、电解质平衡(根据病情)。
(4)备齐抢救药品、器械,定量、定位放置,保持性能完好。抢救室整洁、安静、工作有序随时配合医生抢救。
(5)做好抢救室清洁消毒工作,防感染。
(6)准确执行医嘱,认真完成各项抢救措施,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制定护理计划,并根据病人病情变化,提出护理问题和措施,做出效果评价。
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合格率达到85%
(1)病重、病危、心、肝、肾功能极度衰竭,需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种大手术、内出血、高烧、昏迷、休克或外伤。
(3)瘫痪、惊厥、子痫、晚期癌症的病人以及早产儿。
2、护理要求:
(1)严格卧床休息,做到七知道,解决生活上各种需要。
(2)注意思想、情绪上的变化,做好周密细致的心理护理。
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病人一次,定时测量T、P、R、BP,观察用药后反应及效果并记录。
(3)二十四小时内制定护理计划,做好各种记录。
(4)做好室内清洁消毒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整洁卫生、防止交叉感染。
(5)加强营养,鼓励病人进食,加强基础护理(口腔、褥疮等),无护理并发症等发生。
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骨牵引、卧石膏床等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3)一般手术后,轻型先兆子痫。
2、护理要求:
(1)卧床休息,根据病人情况,可床上坐起活动。
(2)每1-2小时巡视病人一次,观察病情、特殊治疗和用药后反应及效果。
(3)做好基础护理,防止并发症。
(4)给予生活上的必要照顾,做到送水、送饭、送药、送便器到床边。
(5)注意营养调节,保证足够的热量,有利于疾病的恢复。
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正常孕妇。
(2)各种疾病恢复期,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2、护理要求:
(1)每日测量T、P、R、BP二次,掌握病情和思想状况。
(2)督促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病人饮食,每日巡视两次。
(3)进行卫生宣传教育,产妇可进行妇幼卫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