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鉴别诊断 】
1.癔症。
2.晕厥。
3.发作性低血糖。
4.发作性睡病
5.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 治疗原则 】
1.病因治疗。
2.抗癫痫药物治疗。药物使用原则:
(1) 根据癫痫类型选择药物。
(2) 药物剂量从常量低限开始,逐渐增至发作控制而又没有严重毒副作用为宜。
(3) 给药次数与时间应根据发作特点及药物特性而定。
(4) 坚持连续服药,不随便更换或间断,须更换药物时注意新用药物达治疗作用时才能停用原用药物。治疗的终止应视不同类型癫痫而定出减量及停药时间。一般认为发作完全控制后,如无不良反应,则再继续服2~3年。当病人具备了停药的条件后,逐渐减少药物剂量,减药过程不少于6个月到1年。
(5) 注意抗癫痫药物毒副反应的监测,定期检查肝功能及血常规等医学/敎育网搜集整理。
各类抗癫痫药物治疗的选择
发作类型 |
首 选 |
每日剂量mg |
次 选 |
原发性大发作 |
丙戊酸钠 |
600~1200 |
苯妥英钠、苯巴比妥 |
继发性大发作或 |
苯妥英钠 |
300~500 |
卡马西平或苯巴比妥 |
单纯部分性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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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敎育网搜集整理 |
复杂部分性发作 |
卡马西平 |
600~1200 |
扑痫酮或苯妥英钠 |
失神性小发作 |
乙琥胺 |
1000~1500 |
丙戊酸钠 |
非典型小发作 |
氯硝安定 |
5~20 |
苯巴比妥或硝基安定 |
间脑癫痫 |
苯妥英钠 |
300~500 |
苯巴比妥、丙戊酸钠 |
【 疗效标准 】
1.治愈:发作控制达2 年以上者。
2.好转:发作已被控制,但未达2 年以上者。
3.未愈:发作未能控制者医/学/敎育网搜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