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关于开展2019年11月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发布啦!很多朋友对此非常关注,医学教育网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19年第四次贵州省健康管理师考试培训机构备案要求,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省内具备资质开展健康管理师培训,但尚未在我中心进行备案的机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0月14日下午16:00止(仅限工作日),可准备材料前往我中心进行备案。备案成功后,经该机构培训合格且取得结业证书的考生可由机构集中申报参加本批次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我中心暂不接受省外培训机构(含网络培训机构)的备案。
培训机构需报送办学相关资质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审批同意,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批复文件;
2.经批准的业务范围应明确包含卫生健康行业职业工种;
3.配备有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标准规定的相应师资、教学场地、教学设施设备(提供佐证材料);
4.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5.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或营业执照;
6.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
各培训机构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进行核对,并将加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提交我中心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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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关于开展2019年11月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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