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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19年第4次健康管理师考试职业培训机构要求

山西省2019年第4次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发布啦!很多朋友对此非常关注,医学教育网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山西省2019年第4次健康管理师考试职业培训机构要求,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职业培训机构的条件

1.由山西省教育部门、人社部门、民政、工商部门依法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

2.经批准的业务范围应明确包含卫生健康行业职业工种(健康管理师、口腔修复体制作工);

3.配备有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标准规定的相应师资、教学场地、教学设施设备。

机构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核对后退回)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由我中心留存备案)。

(二)提供培训证明材料

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规定必须经培训后才能申报鉴定的对象,按照“谁培训、谁证明、谁负责”的原则,由符合第一条条件的培训机构统一提供培训证明材料。

1.培训方式为面授的职业培训机构需提供资料。

(1)不少于“职业标准”中规定的标准学时课程安排表;

(2)师资情况介绍;

(3)教学场地、教学设施设备介绍;

(4)参加培训学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学历、专业、联系方式)以及培训上课记录等。

2.培训方式为网络课程的职业培训机构需提供资料。

(1)不少于“职业标准”中规定的标准学时网络课程安排;

(2)参加培训学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学历、专业、联系方式);

(3)学员参加网络课程学习,课时完成情况后台统计表。

点此查看》

山西省2019年第4次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卫健委关于开展2019年第4次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汇总】2019年11月(第四次)全国各地区健康管理师考试通知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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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山西省2019年第4次健康管理师考试职业培训机构要求,请大家多多关注医学教育网,我们会随时更新更多更好的关于医学知识、健康管理师考试辅导等相关内容,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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