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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请登录广东省医学会网站www.gdma.cc继续教育栏目内查询)文件精神,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中心将在全国组织2016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受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规财处委托,我会负责广东考区考评考务工作,现将广东考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1、从事本专业两年以上,且尚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或《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明》的各类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的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

2、其中医师类专业报考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且所报考的专业与执业范围一致;

考评合格者将获得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明。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8日—9月1日;

2、提交纸质材料时间:2016年9月15日截止;

3、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10月18—28日;

4、考评时间:2016年10月29日;

5、报名资格确认查询时间:2016年9月20日(进入网报系统,考点已确认,即报名成功)。

三、考生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2016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考生网上信息提交成功后,直接在网上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等复印件);

3、从事报考专业两年以上的工作证明(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18日,毕业前的实习和见习时间不得计算在内);

4、报考医师类专业者须同时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上述材料必须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盖章并装订,于2016年9月15日前(过时将不再受理)快递至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801室广东省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部;联系人:赵锋、刘奉彪;联系电话:020-81851045;邮编:510180.

四、费用:

考生免交报名费和考评费,交通和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网上报名网址:

考评网上报名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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