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修护士,小编搜集整理了“ 科室进修管理--进修护士”供大家参考学习,请查看!
科室进修管理--进修护士
1. 科室应按规定接收进修护士。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接收进修护士,护士长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护理部批准后方可接收。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科室不得擅自接收进修生,对科室擅自接收的进修生一律不补办进修手续,如出现任何责任事故,由接收科室及其本人负责。
2. 进修护士培养目标:各科室根据本科室情况及进修护士要求制定进修护士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包括门诊、病房、相关科室的轮转及讲课计划)。
3. 带教护士资质:各科室应设专人(主管护师以上人员)负责进修护士工作。
4. 进修护理质量管理: 各科室应按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根据培养计划对进修护士进行培养及岗位锻炼,进修护士经科室同意、护理部批准后可承担护理工作,履行护士的岗位职责。对不适合本专业进修学习者,可提出取消进修资格的意见,并报护理部,经审批可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5. 出科考试:进修护士出科前进行统一出科考试,内容包括理论知识、示教查房,实际操作等。
以上就是关于“ 科室进修管理--进修护士”的相关介绍,更多内容请关注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