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贞医院护士进修须知
尊敬的进修同志,为了使您了解北京安贞医院的进修管理规定,以保障您在北京安贞医院进修期间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北京安贞医院特制定了以下进修须知,望您认真阅读。
1. 进修人员接到北京安贞医院通知,请按时到护理部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2. 进修人员如申请进修监护室,请自带拖鞋和听诊器。
3. 进修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严守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及查对制度。
4. 进修期间应加强组织纪律性,自觉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进修科室的安排。
5. 进修期间如出现差错、纠纷、投诉等情况,按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6. 为确保进修质量,北京安贞医院不接受在读大专、成人自学高考及在进修期间参加职称考试或其它考试的护士。
7. 进修护士须满足以下条件,我院方可接收:(1)必须掌握基础护理操作技术及护理理论。
(2)在进修相关科室工作3年以上。
(3)申请进修手术室、监护室的护士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护理理论及技能。
8. 请假制度:(1)进修期间不得请假和休探亲假。
(2)为保证护理安全,减少因旅途劳累带来的睡眠休息不充足,避免出现医疗事故隐患,且为确保进修人员安全,进修期间不得随意离院。
(3)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所在科室负责人请假,必要时应由进修人员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得到允许,方可外出。
(4)病假必须有医生证明。
(5)遇特殊情况按北京安贞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办理。
9. 进修人员不得自行调换科室与专业。
10. 进修人员不得把病房公物带回宿舍使用,违反此规定者,按北京安贞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11. 进修费用收据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12. 进修期间如因个人原因损坏、丢失医疗器械、物品,应按规定比例赔偿。
13. 进修人员医药费自理,进修结束后回本院办理相关费用报销事宜。
14. 进修人员在北京安贞医院工作期间的夜班费、营养费及接触X线等补助由原单位解决。
15. 进修结束时,按规定时间办理结业手续,不得提前办理。进修半年并合格者,给予进修鉴定表及结业证书。不满半年者,只有鉴定表、没有结业证书。进修的最后一周持转知单到护理部办理结业手续,办理结业证书时带上1寸照片1张及10元钱。
16.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北京安贞医院有权终止该同志进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