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血管内科是以研究各种心脏和血管疾病为内容的一门临床三级学科。近年来心血管病发病在我国呈上升趋势,已成为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主要原因之一。心血管病学的发展日新月异,对心血管疾病的认识及诊断治疗方法不断的深入和发展,这对心血管内科医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特制定本细则,以适应对心血管内科医师培训的要求。心血管内科受训医师必须获得内科专科医师资格(或接受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方可接受本阶段培养。心血管内科医师培养阶段为期3年。
一、培养目标
通过全面、系统、严格的临床心血管内科专科培养,使受培训医师在完成培训计划以后,能够系统掌握心血管疾病相关的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科技能,充分了解国内外新进展,对心血管系统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较复杂的疾病能独立从事诊疗活动,达到诊治心血管内科各项疾病临床医疗服务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临床科研能力。
二、培养方法
(一)培训时间:3年。 (二)科室轮转
1.心内科临床培训(24个月)
主要指参与心血管病患者的诊断、鉴别诊断与处理等一系列非实验室的临床医疗活动,包括门诊、急诊、ccu、心内科病房工作,以及心脏病术后的监测与管理。
2.心内科有关的辅助科室轮训(12个月)
(1)无创心脏功能检查与评价(6个月): l 超声心动图2个月; l 心脏核素检查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