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重庆市医学会主办,重庆市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承办,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协办的“重庆市医学会2023年临床药学学术年会”拟定于2023年12月1日—3日召开。本次会议将邀请国内临床药学领域知名专家和相关学术带头人进行专题报告,围绕临床药学学科建设、临床药学服务内涵优化、临床药师服务能力提升、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体系构建等主题展开,以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临床药学学科发展,助力区域临床药学水平的提高,推进临床药学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采用专题报告和学术交流相结合的形式
二、会议时间
报到时间:2023年12月1日14:00-18:00,12月2日07:00-08:30;
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日08:30-17:00;
撤离时间:2023年12月3日12:00前。
三、会议地点
重庆丽笙世嘉酒店(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22号)。
四、参加人员
重庆市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全体委员;各医疗单位药师、医院药学管理人员及从事临床药学相关工作的医生、药师、护理人员及学生等。
五、会议注册
(一)注册费用
前期优惠注册费标准(2023年11月15日前):200元/人;
现场注册费标准:一般代表为300元/人。
(二)注册方式
登陆会议网站()或关注“重庆市医学会”微信公众号后点击“学术会议”选择此次会议。点击“个人代表注册”或“团队代表注册”(3人及以上),登录并报名参会,根据提示完善发票信息并支付费用(使用公务卡无法在网上缴费的代表,请在会议期间前往签到处现场交费)。
(三)注册说明
1.按照税务局相关规定,学会已实行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行增值税发票相同。发票将通过电子邮件推送到注册时预留的邮箱。会前交费的代表将在报到当天收到发票推送,会议期间交费的代表即时收到发票推送。请确保邮箱与发票信息准确无误。
2.团队代表注册交费后,只会收到一张发票。如果需要分开开具发票,请选择“个人代表注册”。
3.如果个人代表因行程冲突无法参会,请最迟在会议开始3天前登陆会议网站,在“个人中心”的“订单管理”中申请退费(逾期不受理)。学会将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不受理团队代表退费。
六、其他事项
(一)学分授予
成功注册参会代表凭本人身份证授予重庆市级Ⅰ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凡是未在会议网站注册者不授予学分。
(二)食宿安排
食宿及差旅费自理,回单位按规定报销。
(三)联系人
临床药学分会:冉娅娟 023-62857288/18323418250
重庆市医学会:靖老师 023-63608238
附件下载: 2023年重庆市医学会临床药学学术年会通知2023.1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