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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关于开展2019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执(从)业药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全面提高执业药师的专业水平,根据《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将开展2019年度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

(二)学习时间: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二、参训人员

应参加2019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执(从)业药师。

三、培训内容

按照《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纲要》要求,课程内容主要围绕“公众健康管理”、“常见病诊疗指南”、“执业素养”、“相关科学知识与素养”、“药事法规”、“药学信息化”、“药学新进展”、“药物合理应用”八大方向为核心,基于2018年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网络培训课件基础,新增30门课程,共计90个网络课件供学员选择学习。

四、培训要求

依据《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业药师从取得资格证当年起,应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按要求选择相应的课程学习取得规定的学分(15学分)。四川省执(从)业药师应在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或中国药师协会继续教育平台进行继教培训。

(一)学习形式

采取网授远程教育的培训方式:

登录“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sclpa.cn)进行报名学习,具体报名学习流程详见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操作流程”。

(二)考核与学分授予。在线考核合格后,自行打印学分证明,此学分证明全国范围内有效。

(三)收费标准与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每人220元/年度。

2.支付方式:根据学习系统提示,可选择易宝支付(即网银在线汇款)或微信支付。

五、其他事项

(一)同时取得药学和中药学执业药师资格证的执业药师每年只需参加一次继续教育。

(二)补修2015、2016、2017、2018年继续教育学分的学员可登录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官方网站报名学习补修课程,补修报名时间和学习时间与2019年度继续教育时间同步。

(三)学员缴费成功后,系统会在缴费后的10至60天内生成电子发票,学员可进入网站首页“学员登录”界面选择电子发票,自行下载打印作为报销凭证(无需另加盖章)。

(四)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

(五)报名网授的学员,请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尽量避免最后一个月学习,以防因上网学员过于集中,影响顺利完成学习。

六、培训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婷

联系电话:028-6132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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