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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学会2016年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关于中华医学会2016年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单位要求,医学教育网整理如下:

中华医学会所属专科分会、学会办事机构各部门有资格向中华医学会申报2016年会级继教项目。专科分会和学会办事机构各部门不得为中华医学会之外的其他机构申报继教项目。其他具备申报资质的法人单位主办的继教项目,应由其单位自行申报,且项目名称中不得出现“中华医学会”字样。

与其他具备申报资质的法人单位联合主办的继教项目,主办单位应按照承担责任从大到小的排序填报,由排序第一的主办单位负责项目财务收支核算。凡项目名称冠名“中华医学会”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财务收支核算单位必须是中华医学会。

专科分会下设的专业学组、办事机构各部门的下设机构不得直接向中华医学会申报项目,也不得作为继教项目的主办单位。

项目主办单位应与项目申报单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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