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

继教动态
进修分类
互动交流
首页 > 继续医学教育 > 继续医学教育政策动态 > 正文

济南市公布2017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济南市公布了2017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医学教育网小编为您整理如下:

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全继委发﹝2006﹞11号)的有关规定,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评审和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现公布2017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1971项(含备案项目1361项)。项目通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nhfpc.gov.cn)、中华医学会网站(http://www.cma.org.cn)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cmegsb.cma.org.cn)予以公布。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有关委属单位及学术团体等单位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有效防范、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项目申办单位要严格遵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等项目相关信息;举办项目收取费用要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项目举办过程须规范、守法,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培训质量,并规范发放学分证书;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项目,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如违反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

各申办单位要主动接受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申办单位应在项目举办2周前将项目编号、办班通知、日程等相关资料报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并于项目举办结束后2周内通过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cmegsb.cma.org.cn)报送项目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201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项目活动日程表、试题、学员通讯录(请使用系统提供的Excel模板建学员通讯录)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材使用情况简介表。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有关委属单位及学术团体等单位加强对项目执行工作的监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认真执行并按要求及时汇报执行情况。

201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书管理和发放按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10﹞02号) 执行。学分证书不得收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等有关单位要继续完善信息化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能力。

联系人:陈丽、冯秋阳

联系电话:010-85158805、85158400

附件: 2017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公布)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继续医学教育辅导课程

新课上线

单科¥50

查看详情
热点推荐:
考生必看
>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您有一次专属抽奖机会
可优惠~
领取
优惠
注:具体优惠金额根据商品价格进行计算
恭喜您获得张优惠券!
去选课
已存入账户 可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