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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办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事项

相信很多人都非常关注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的相关信息,为此,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整理了北京市办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事项信息如下,请参考!

经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在北京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执业药师参加2017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同时可获得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北京执业药师2017年远程继续教育项目”已在“北京CME 项目备案、发布系统”公布。

办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具体事项如下:

1、在“北京CME 项目备案、发布系统”公布的项目名称:“北京执业药师2017年远程继续教育项目”,项目编号:“ZY2017(京)”;

2、请在北京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执业药师到北京药师协会办理学分登记后,持“北京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记录”到本单位负责继续教育学习管理的部门进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认可;

3、原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中每3学时授予1.5学分, 现根据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规定,每3学时授予1学分;

4、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对远程继续教育有最高学分限定。“北京执业药师2017年远程继续教育项目”是远程继续教育,可授予市级Ⅰ类10学分。

特别提示:凡参加“北京执业药师2017年远程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的学员,将不再参加其他远程继续教育项目的学习。

以上为北京市办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事项内容,更多继续医学教育信息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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