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药学专业的工作人员都非常关注获得药学继续教育学分的方式,医学教育网整理了以下内容,请参考!
(1)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必修、选修内容学习。
(2)一个月以上的脱产专业学习、专业学位课程学习。
(3)参加学术会议、专题报告会、出国考察、发表论文、培训、讲学、出版论著,研究性工作计划、总结和报告,调研或考察报告、阅读专业期刊等;须提交论文原件及相关证明。
(4)获得科研成果奖励或国家专利等;须提交成果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单位关于本人参与工作的证明。
(5)国家执业药师资格标准制定、考试命题、继续教育内容遴选评审;须提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和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的证明。
(6)单位组织的业务学习;须提交所在单位组织业务学习的证明。
(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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