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

继教动态
进修分类
互动交流
首页 > 继续医学教育 > 继续医学教育政策动态 > 正文

获得药学继续教育学分的方式

相信很多药学专业的工作人员都非常关注获得药学继续教育学分的方式,医学教育网整理了以下内容,请参考!

(1)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必修、选修内容学习。

(2)一个月以上的脱产专业学习、专业学位课程学习。

(3)参加学术会议、专题报告会、出国考察、发表论文、培训、讲学、出版论著,研究性工作计划、总结和报告,调研或考察报告、阅读专业期刊等;须提交论文原件及相关证明。

(4)获得科研成果奖励或国家专利等;须提交成果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单位关于本人参与工作的证明。

(5)国家执业药师资格标准制定、考试命题、继续教育内容遴选评审;须提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和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的证明。

(6)单位组织的业务学习;须提交所在单位组织业务学习的证明。

(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

以上为获得药学继续教育学分的方式的内容,更多继续医学教育信息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继续医学教育辅导课程

新课上线

单科¥50

查看详情
热点推荐:
考生必看
>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您有一次专属抽奖机会
可优惠~
领取
优惠
注:具体优惠金额根据商品价格进行计算
恭喜您获得张优惠券!
去选课
已存入账户 可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