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医学会发布了《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项目的通知》,为方便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特意收集整理了如下内容,欢迎查看!
学习班
1.项目中办单位对项目负主体责任,须严格遵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的执行。项目费用收取要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将项目交由其他单位、学协会举办,不得随意合办、捆绑其它项目、缩短课时、不得更改项目编号、名称等项目相关信息,不得随意更换教学内容和授课老师,招收学员数不得超过拟招收学员20%。项目举办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若干要求和相关财经纪律,如违反有关规定,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2.各申办单位须在项目举办前10个工作日,将加盖公章的会议通知(多单位合作的项目,合作单位须签章证明合作关系)和课表上 传至管理平台审核。项目结束后10 个工作日内,申办单位须将项目的总结(加盖单位公章)、带有完整会标的现场照片上传至管理平台(线上举办的项目领上传视频截图),省继教办审核后批准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3.以线上学习方式举办的项目,申办单位需依托有国家资质的远程医学教育机构实施。在线学习的学员需达到合格的在线时长,通过人脸识别等验证方式方可申请学分。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江西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班活动规定,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有关继续医学教育、考试培训等相关优质资讯还请多多关注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