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组织实施
辽宁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共同负责组织、指导、监督,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辽宁省卫生厅人事处,具体负责考试管理工作。
承担考试任务的各考点负责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附件:1、2012年度辽宁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表
2、2012年度辽宁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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