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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省锦州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现场审核的通知

2018-01-16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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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省锦州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现场审核的通知已发布,现由医学教育网的小编为您整理如下: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社管局)、市管医疗机构:

现将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锦州考点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核分工

今年仍实行县区初审和市级复审。

县区卫计局医政股负责本辖区医疗机构(含部队医疗机构)报名考生的材料收集与初审,而后集中报送市级复审。请各县区合理安排初审时间。

市管医疗机构负责本单位考生的材料收集与初审,而后集中报送市级复审。

由于时间紧,请各县区、市管医疗机构严格遵守复审时间安排表。

由于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此次现场审核仅对网报成功考生收取、审查报名材料。

市级复审期间,不接待个人审核,请勿打扰。

二、审核时间、地点:

(国家开通审核时间为1月27日至2月9日)锦州市安排如下:市级复审为1月31日至2月9日,各县区、市管医院初审时间为1月27至1月30日,具体收件时间自定。(建议:考生多的县区27日前就可以收材料,核对报名表和材料是否一致,不一致在报名表做标记,待27日网审开通,对错误考生进行修改即可,这样节省时间)

市审时间(见附件1)、地点在卫生大厦(锦州市松山新区市府路55号)(具体房间来时见楼北门提示)。

三、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各县区、市管医疗机构,派专人携有公章的送审委托书(见附件2)、考生名单(见附件3)在指定时间,一次性将本地区、本单位材料送审。

装袋要求:每人一个档案袋,内装材料因人而异,略有不同。

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证明、助理医师资格证与助理执业证和学籍档案等所有原件散放在最上面(省审后返回,请各单位及时查看我委网站返档通知,尽早领回)。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身份学历保证书、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所有复印件按此顺序用曲别针固定(省审存留不返)。材料中复印件均用A4纸。

档案袋封面填写要求:左上角注110、120等报考类别代号,正确填写姓名、单位、身份证号、手机号,目录栏只填原件名称,复印件不用填。右上角预留空白处用于全市统一编码。

考生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两份和《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自行打印,各单位要逐项核对报名表上的信息是否正确,及时纠正修改,确保不出差错。报名表上需要本人签字的栏目内必须签字并填写签字日期,报名表上的照片与本人身份证上的照片明显不符或照片背景非白色的,需重新上传照片。

(照片要求:标准身份照,图像清晰。 侧身照、艺术照、生活照的照片以及图像模糊不清的均不合格)。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一张纸上)

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县区、市管医疗机构初审验原件,市复审不用带原件。

军队考生的认定:解放军、武警、公安部所属边防、消防为现役人员,需提交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一级士官、二级士官等)和学员证。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不论往年是否报过名,均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毕业证书上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否则户口本上标注有曾用名的可以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者由学校出具证明。

毕业证书丢失的由考生本人书写丢失情况说明,单位加盖公章。毕业学校出具学历证明,同时提供学信网证明,必要时请提供学生档案。

传统医学师承及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提供《辽宁省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辽宁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证书》及复印件。

4、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考生自行到学信网下载并打印,有效期需要考生延长至6月1日以后。以下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和往届生(1991年以后取得各类国家承认高等教育学历的),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试等。

不能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的1991年以前毕业的本科和大专考生以及中专考生需要省高中等学历认证中心出具学历证明(往年医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单或学籍档案只能作为辅助证明),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外国学校或外国政府出具的该专业可以在该国报考医师资格的证明(需公证)(传统医学师承及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不需提供)。

此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下载,具体网址:http://www.chsi.com.cn,:

提示:网上有“学历”验证和“学籍”验证两种,要的是“学历”验证。

5、《考生身份学历保证书》(见附件4)一份

6、《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见附件5)一份

7、《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6)一份(助理考执业的不用提交此材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的试用期不用此表,而使用专用表格《临床实践合格证明》(见附件7)

1)应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试用时间填写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24日之间,必须满一年,具体日期各单位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填写。

2017年毕业的考生《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需要填写两张,一张试用起止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另一张从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8月24日,两张日期累计也须满一年。(两张都上交,以后不用补交了)

2)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并另外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格式大致三部分:1.现役/非现役,2.试用审核合格,3.盖章)。非现役军人在军队医疗机构试用者,其还须提供该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有偿服务证明。

3)试用期考核证明当年有效,不许缺项、涂改,签字之处不许他人代签,公章必须是单位公章(人事科、医务科、财务科盖章均无效)。

4)在多家机构试用的,应当出具各试用机构的试用期考核证明,时间累计满一年。

5)外市在读研究生需有学校准予在外临床实践证明。

8、《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见附件8)一份

仅限于2017年毕业的考生填写。

9、《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见附件9)一份

仅限于助理医师报考医师的考生填写。

工作起止时间从《医师执业证书》上的首次注册时间至2018年8月24日之前,注意大专考生至少要满2年,中专考生满5年,时间精确计算到“日”

此类考生还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报考单位必须是《医师执业证书》上所注册的单位。(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末次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或有首次注册记录的执业证书原件)。

注:首次执业注册证明到报名所在医疗机构的上级主管卫计部门办理。

10、《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副本上没有的诊疗科目不允许报考相关专业(中医类别的中医与中西医结合科目视为一类,可通用)。副本复印件每人一份。如已过有效期,还须到发证机关在复印件上注明“年检换证中”字样,并盖公章。

11、考点单收:报考院前急救及儿科加试人员的材料。

条件:院前急救仅限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不含医院急诊科;儿科要求确是在医院儿科试用人员。提交的材料为《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见附件10)。

中医出师考核人员、确有专长人员与应届毕业生一样

(一)研究生学历

1. 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临床实践或公共卫生实践,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时累计实践时间满1年的,以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和专业,于在学期间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方向)长学制,只能报考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预防医学长学制学生在学期间已完成1年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临床或公共卫生实践的,以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

2. 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24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提供学位证书等材料,证明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3. 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的学术学位(原“科学学位”)研究生,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的临床或公共卫生实践的,该研究生学历和学科作为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的依据。在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25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总结一下:研究生学历报考须提供学历证和学位证,毕业当年报考者,由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制式研究生在研学历和学位证明替代,该证明要表述清楚是专业学位还是学术学位。并于今年8月24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信网证明,方可参加笔试。(各单位提前报送市考办)

长学制以本科报考或学术(原科学)学位报考,须提交已完成1年实习和1年实践的证明,由研究生院统一出具制式的证明。】

4. 临床医学(护理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历,或临床医学(护理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5. 中医出师考核人员、确有专长人员与应届毕业生一样需提供满一年的试用期考核证明。

四、考试费用:今年继续实行技能与笔试网上分段缴费,全省报名审核结束后,会设置收费时间段,请考生及时登陆报名帐户查看缴费通知,逾期不缴者视为自动放弃,无法参加技能考试。

五、公告

考试工作是按序一步步进行的,国家卫计委官网和国家医学考试网会适时发布最新动态,考点会将本级最新动态发布至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的通知公告栏、工作QQ群,敬请留意。考生也要定期登陆考试报名帐户,关注上面的消息提醒。

六、要求

1、现场审核只受理单位,不受理个人散户,且每单位只受理一次。

2、各县(市)区、市管医疗机构要认真履行初审职责,如出现上报假毕业证、出具虚假证明等,将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以及取消明年报名资格的处罚。

3、各单位管理好自己的考生,有问题逐级反馈。

附件1-10:点击下载>>

1、市级复审时间安排表;

2、送审委托书;

3、考生名单;

4、考生身份学历保证书;

5、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6、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7、临床实践合格证明;

8、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9、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10、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锦州市医师资格考点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

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审核注意事项

1. 国家决定不再接受考试通过考生的资格证信息修改,所以考生网报时要认真填写,各单位在初审时要认真核对信息,遇错误及缺漏项,修改后打印报名表由本人重新签字确认。

2. 医疗机构近期更名的考生医师执业地点要及时变更,不接受报名单位和证书不符的考生报名。

3. 持国外学历报名要有教育部学历认证及该国学校或该国政府部门出具的该专业学历可以在该国报考医师资格的证明,两个证明均需在市级以上公证处进行公证

4. 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模糊不清视为无效材料。《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必须包含诊疗科目

5. 控制同一乡镇卫生院及社区门诊报名人数,原则要求报名人数不应大于该院现有执业医师数(对报名数量异常的机构由考点提交情况说明,无说明将取消该医疗机构今年的所有报名)。

6. 初审单位,只负责修改、保存、打印申请表,数据不要审核、提交。

7. 儿科及院前急救等加试申请在初始报名时一并提交,不接受后续添加加试申请。

8. 省里强调:考生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等,务求真实,不能由他人代签。

9. 初审单位严格审核、修正,市审发现材料不合格将不再给复核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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