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检验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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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标本信息完整性

标本应可通过检验申请单溯源到特定的个体,实验室不应接收或处理缺少适当标识的检验申请单。

1.如果标本标识不明确,或者标本不稳定(如脑脊液、活检标本等),不便重新采集的标本或属于紧急情况,实验室可先处理标本,但是不发送检验报告,直至申请检验医师或标本采集人员承担标本鉴别和接收的责任,或者提供适当的信息。

2.根据申请检验项目的特性以及实验室的相关规定,标本应在一定时间范围内送检。急症或危重患者的标本要特别注明和标识。

3.根据标本采集手册的规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标本应保持在一定的温度范围内,并含有规定的防腐剂,以确保标本的完整性。

4.所有接收的标本应当记录在登记本、工作表、计算机或其他类似系统中,并记录标本接收的日期和时间、接收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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