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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严肃2018年卫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纪律

2018-01-29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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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严肃2018年卫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纪律,具体详情如下: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通知》明确,要严肃考风考纪,对违纪违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通知》指出,考试将建立考生信用档案,考试过程中对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合格成绩的,一经发现,将被记录到考试信用档案,取消其当年成绩,三年内不得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采用人机对话形式。符合评审条件并参加全区卫生计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参加相应资格评审长期有效。

《通知》明确,凡是符合《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45号)中,破格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主要包括以下类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自治区的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科技成果国家级奖获得者或省(区、部)级一等奖获得者。

《通知》要求,要严密组织实施:一是考试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下进行。二是各盟市卫生计生委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共同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要重点加强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和异地报考。三是各盟市卫生计生委承担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任务的考点,必须是经过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认定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机构;选派的系统管理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并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系统管理员考核合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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