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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屡发医疗事故

医药网201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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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一名11岁男童卢某,除夕(2月13日)因扁桃体发炎在仪征诊所输液丧命后,经过当地卫生部门调查,该诊所为黑诊所,21日,双方就赔偿达成一致,死者家属一次性获赔50万元。目前,该诊所负责人被当地警方控制,公安及检察部门已经介人调查,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除夕,对于扬州卢先生一家人来说,是一个痛苦的回忆。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回老家仪征吃了顿团圆饭,原本活蹦乱跳的儿子竟然没了。卢先生平时在南京工作,儿子在扬州汶河小学读书,11岁。

  据死者家属介绍,大年三十,一家人赶回仪征大仪老家过年。吃过午饭后,小孩觉得嗓子有点痛,家人就把他送到镇上一家诊所治疗。测量体温,38.4℃。随后,“医生”就给小孩输液。最多挂了3分钟,孩子就出现了异常反应。小孩对家人称,心里难受;接着,就吐了一口在其母亲身上;然后,眼睛就往上翻。家人顿时紧张起来,赶忙把小孩送到镇卫生院,紧接着又送到了扬州苏北医院,但最终还是没能挽回孩子的生命。家人说,孩子挂的是先锋,很可能出现了严重的过敏反应,因为之前“医生”没有给做皮试。

  据了解,这家所谓的诊所,就在仪征大仪当地的红光药店。案发后,药店大门紧闭,空无一人,里面的所有器械、药品全部搬离,卫生部门表示,红光药店根本没有诊疗资格,其所开展的诊疗属于典型的非法行医。

  据附近村民介绍,这家诊所已经不止一次发生“医疗事故”,之前当地一老太也是输液死亡的。仪征当地卫生监督部门负责人凌所长告诉记者,此家药店非法行医在2006年、2007年都进行了查处,做出了没收医疗器械和药品、罚款3000元、3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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