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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护师考试:药物保管

  主管护师考试——药物保管,由医学教育网整理如下:

  1.病区的常备药除应由专人外,新领药物要认真核对,定期检查药物质量。贵重药、剧毒药应有明显标记,加锁保管,作用时及时登记,做好交班。

  2.药柜应放在光线明亮处但不宜透光。要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各种药品应分别定位放置,药瓶上按药物的分类贴有不同颜色的瓶签(内服药用蓝色边,外用药用红色边,剧毒药用黑色边的瓶签)。药名中英文对照,字迹清晰,瓶签面需涂蜡加以保护。

  3.有时限的药物,应按有效时限排列使用,避免浪费。凡没有瓶签或瓶签模糊不清,药物变色、混浊、发霉、沉淀或异味等现象均不能使用。

  4.各类药物根据不同性质,妥善保存。

  容易氧化和遇光变质的药物,应装在有色密盖瓶中,放于阴冷处或用黑纸遮盖。如维生素C,盐酸肾上腺素、氨茶碱等。

  容易挥发,潮解或风化的药物,须装瓶盖紧。如三溴片、甘草片、糖衣片、硫酸亚铁等。

  容易燃烧的药物,如乙醚、酒精、环氧乙烷等应置远离明火处,以防燃烧。

  5.个人专用的特种药物,应注明床号、姓名、并单独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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