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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护士资格考试办法

2011-02-22 15:22 来源:医学教育网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已经卫生部部务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务会审议通过,并已经国务院同意,予发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现对于几点考生关心的问题,进行重点提炼、具体解读,以便帮**生更好的了解政策。

  一、考试时间: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在举行考试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布。

  二、考试科目:由原来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变更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为加强对考生实践能力的考核,原则上采用“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进行。

  三、考试制度:考试成绩不再滚动,一次考试通过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例:2010年5月份考生甲报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其中专业实践能力没过;2011年再报考的时候直接报考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门课程,这两门课程必须一次性通过,如果其中一门没通过,2012年再报考的时候2011年成绩作废需重新报考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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