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省、室、自治区卫生厅(局)及部分高等医学院校:
一、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审定、委员会批准,医学部获准举办的200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35项。经北京市卫生局批准,医学部获准举办北京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16项。现将2002年招生计划公布。
二、半年以上的长期班,根据招生条件填写进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推荐,直接寄往举办进修班的主办单位,由办班单位组织考试,择优录取;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各类短期班可直接向办班单位报名,由办班单位发录取通知书。
三、学分授予办法: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通过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的规定。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3学时授予1学分;北京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6学时授予1学分,均属于I类学分。各项目授予学分最多不超过25学分。
四、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申请的学员可适当优先接收。
五、各学习班均负责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北京大学医学部
2002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