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科教〔2008〕39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经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专家组审定,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349项获准为2008年第二批面向全市开展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现将这批项目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凡参加学习者可按规定授予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I类学分。
为加强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管理,举办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所授学分,不得任意增删项目内容。如发现不按规定办理,将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从今年开始将由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对各培训单位发放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进行统一印制、统一盖章和统一编号,请各举办单位于培训结束后交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验印及编号。各级主管部门应将以上要求通知各项目主办单位及相关单位。
各举办单位在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应及时将《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表》报送重庆市卫生局科技教育(国际合作)处。
2009年第一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将于2008年11月进行,请各申报单位按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有关规定,填写“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请表”,并将电子文本通过邮箱于12月30日前直接报重庆市医学会办公室收,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卢智,联系电话:67706501
E—mail:luzhi19580713@163.com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18号,邮政编码:401147
联系人:吕在明联系电话:66816149
E—mail:lzm030363@126.com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邮政编码:400020
附件:2009年重庆市第一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
二○○八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