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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转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06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杭继委[2005]7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在杭部队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市直管民营医院,市级医药卫生学(协)会:

  现将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06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浙继委发[2005]00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重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要将申报、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与医院的学科建设、成果推广、人才培养紧密结合起来;要将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作为打造医院品牌、提升学科知名度、推广医疗科研新成果、提高卫生队伍总体素质的大事来抓;要精心指导,层层发动,切实做好本次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组织工作。

  二、为提高我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数量与档次,要求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各重点专科(病)、有条件的区、县(市)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申报。原则上三级医院、市疾控中心不少于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不少于2项;二级医院与专科医院不少于3项;鼓励各区、县(市)医疗单位申报以提高基层卫技人员技术水平为目的,以二级学科(如大内科、普外科、社区卫生服务等)“四新”知识系列讲座为主要内容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为广大基层中高级卫技人员服务。

  三、各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与《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有关规定,精心选题,遴选师资,认真填写《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和《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文件及申报表可在杭州卫生信息网卫生公告栏中下载),申报表应充分反映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展现申报团队的总体培训能力与科研水平,申报表所列各项内容必须详尽填写,不得有漏页,统一用A4纸宋体5号字打印。要重视项目教材(或讲义)的组织编写与包装,保证教材(或讲义)质量。

  四、每个项目需上报《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教材(或讲义)一式两份、评审费100元/项,于2005年7月10日前统一报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局科教处)审核汇总后报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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