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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办理程序

办理依据:
《江西省卫生厅、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的通知》
申请对象: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主办单位:
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申请条件:
1、经单位审核同意的申请表;
2、完成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连续五年);
3、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公共科目培训,通过考试;
4、完成继续医学教育阶段性培训,通过考试。
申请内容:
提供以下材料:
1、《继续医学教育证》;
2、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合格材料(连续五年);
3、省人事厅组织的公共科目培训合格证;
4、继续医学教育阶段性培训合格材料。
办理程序:
1.由单位向省继教办提交申请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
2. 省继教办对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人员进行审核;
3.报省继教委审批同意;
4.办理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
办理时限:
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办证申请后,在15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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