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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关于申报2009年第二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厅直医疗卫生单位,有关高校附属医院,有关学(协)会:

  2009年第二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从2009年4月20日至5月2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过时不予受理。

  二、申报2009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三、各市州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的项目要填写《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经市州卫生局或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盖章后上报,厅直医疗卫生机构、学(协)会直接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吉林大学所属各医院申报的项目,要经吉林大学医务处审核盖章后统一上报。各申报单位职能部门和各市州卫生局,要认真组织,积极申报,并对申报项目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保证项目的质量。申报单位拟举办多个项目,须填写《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一览表》(见附件3)。

  四、2008年批准已举办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如在2009年继续举办,在申报时只需填写《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2),在报送文字材料时应同教材(讲义)、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通知、日程、名册、试题一起报送。当年没有举办的项目视为自动取消,第二年举办应重新申报。

  五、新申报2009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评审费每项为100元,备案项目为40元。请各市州卫生局、各有关单位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及评审费一并寄(送)至吉林省医学会秘书处。如评审费未到,视为自动放弃申报项目。附件可自行复印。此通知及各种附件可在“吉林卫生信息港”吉林省卫生厅科教处网页及“吉林省医学会”网站上下载。

  六、联系方式:

  吉林省医学会秘书处(长春市建政路971号)130061

  联系人:丛越立E-mail:jijiao2006@126.com

  电话:(0431)88929294

  附件:1、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3、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一览表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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