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的权利与义务在特定条件下,护士通过医疗、护理等活动与患者建立起来的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即护患关系。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它建立在护理人员与病人双方交往的基础上,是以病人为中心的各种信息交流与双向作用的过程。在护患关系中双方应按照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来约束、调整自身的行为,尊重彼此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护理人员尊重病人的权利并督促病人履行相应的义务,是提供高品质护理服务的重要方面。
一、病人的权利
国际相应约定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病人的权利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病人有个人隐私和个人尊严被保护的权利病人有权要求有关其病情资料、治疗内容和记录应如同个人隐私,须保守秘密。病人有权要求对其医疗计划,包括病例讨论、会诊、检查和治疗都应审慎处理,不允许未经同意而泄露,不允许任意将病人姓名、身体状况、私人事务公开,更不能与其他不相关人员讨论别人的病情和治疗,否则就是侵害公民名誉权,受到法律的制裁。
2.病人有获得全部实情的知情权病人有权获知有关自己的诊断、治疗和预后的最新信息。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3.病人有平等享受医疗的权利当人们的生命受到疾病的折磨时,他们就有解除痛苦、得到医疗照顾的权利,有继续生存的权利。任何医护人员和医疗机构都不得拒绝病人的求医要求。人们的生存权利是平等的,享受的医疗权利也是平等的。医护人员应平等地对待每一个病人,自觉维护一切病人的权利。
4.病人有参与决定有关个人健康的权利病人有权接受治疗前,如手术、重大的医疗风险、医疗处置有重大改变等情形时,得到正确的信息,只有当病人完全了解可选择的治疗方法并同意后,治疗计划才能执行。
病人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拒绝接受治疗。医务人员要向病人说明拒绝治疗对生命健康可能产生的危害。
如果医院计划实施与病人治疗相关的研究时,病人有权被告知详情并有权拒绝参加研究计划。
5.病人有权获得住院时及出院后完整的医疗医院对病人的合理的服务需求要有回应。医院应依病情的紧急程度,对病人提供评价、医疗服务及转院。只要医疗上允许,病人在被转到另一家医疗机构前,必须先交代有关转送的原因,及可能的其他选择的完整资料与说明。病人将转去的医疗机构必须已先同意接受此位病人的转院。
6.病人有服务的选择权、监督权病人有比较和选择医疗机构、检查项目、治疗方案的权利。医务人员应力求较为全面细致地介绍治疗方案,帮助病人了解和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病人同时还有权利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护理、管理、后勤、管理医德医风等方面进行监督。因为病人从到医疗机构就医开始。即已行使监督权。
7.病人有免除一定社会责任和义务的权利按照病人的病情,可以暂时或长期免除服兵役、献血等社会责任和义务。这也符合病人的身体情况、社会公平原则和人道主义原则。
8.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为不当,造成病人人身损害的,病人有通过正当程序获得赔偿的权利。
9.请求回避权
二、病人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病人在享有正当的权利同时,也应负起应尽的义务,对自身健康和社会负责。
1.积极配合医疗护理的义务病人患病后,有责任和义务接受医疗护理,和医务人员合作,共同治疗疾病,恢复健康。病人在同意治疗方案后,要遵循医嘱。
2.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是为了保障医院正常的诊疗秩序,就诊须知、入院须知、探视制度等都对病人和家属提出要求,这是为了维护广大病人利益的需要。
3.自觉维护医院秩序医院是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的公共场所,医院需要保持一定的秩序。病人应自觉维护医院秩序,包括安静、清洁、保证正常的医疗活动以及不损坏医院财产。
4.保持和恢复健康医务人员有责任帮助病人恢复健康和保持健康,但对个人的健康保持需要病人积极参与。病人有责任选择合理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和促进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