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本品任一组份过敏者,及对硝基咪唑或吡咯类药物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2. 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及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 3.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者禁用。 4. 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5.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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