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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巯咪唑禁忌

 (1)妊娠及哺乳期用药:甲巯咪唑、丙硫氧嘧啶等可透过胎盘并引起胎儿甲状腺功能减退及甲状腺肿大,甚而在分娩时造成难产、窒息。另一方面,有明显甲亢的孕妇如不加以控制,对母亲及胎儿皆有不利的影响。如果抗甲状腺药物的剂量较小(每天甲巯咪唑15mg以下或丙硫氧嘧啶150mg以下)则引起胎儿死亡,甲状腺肿和甲状腺功能减退的风险并不高,因此对患甲亢的孕妇宜采用最小有效剂量的抗甲状腺药物。 在判断孕妇甲亢是否控制时,应考虑正常孕妇的心率偏快,代谢率较高,血清总T4因甲状腺素结合球蛋白增多而偏高这些因素。甲亢孕妇在妊娠后期,病情可减轻,此时可减少抗甲状腺药物的用量。部分病人于分娩前2~3周可停药。分娩后不久甲亢的病情可重新明显起来。

(2)甲巯咪唑和丙硫氧嘧啶可由乳汁分泌,乳母服用较大剂量抗甲状腺药物时,可能引起婴儿甲状腺功能减退,故不宜哺乳。

(3)小儿和老年人用药:小儿用药应根据病情调节用量,甲亢控制后及时减量。用药过程中应加用甲状腺片,避免出现甲状腺功能减退。老年人尤其肾功能减退者,用药量应减少。如发生甲减,应及时减量或加用甲状腺片。

(4)下列情况座慎用:①外周血白细胞数偏低;②对硫脲类药物过敏;③肝功能异常。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结节性甲状腺肿合并甲状腺机能亢进,甲状腺癌患者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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