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百科类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互动交流
首页 > 医学百科类 > 中草药 > 正文

葛国和葛伯仇饷

葛国为夏诸侯嬴姓之国。 虞舜时,禹为司空,受命治水。禹荐伯益为助手。伯益随禹治水十三年,左准绳,右规矩,定山川,图博物,察民俗,著《山海经》十八篇。因治水功,伯益授虞,禹晚年把伯益定为接班人,预效尧舜禅位于伯益。及禹去世,伯益谦让不就,避于箕山,禹子启继位,特封伯益子若木为徐伯、飞廉<一作大廉>为葛伯,此为葛封国之始。葛商二国均为三等爵位一伯诸侯国。初,商国仅70时,而葛疆较大,其四至为:北定陶,南戈(今太康)、西老丘(今开封)、东虞(今芒砀)。到夏末,葛邻国为:北辛、南厉、西杞、东商。国已弱小。

汤为契十世孙,继商伯后,志高气满,图谋天下。因夏有400年根基,且汤与桀有君臣名人,只好耐心等待,徐徐图之。他在假仁德揽民心、用贤能增实力的基础上,自荐方伯,诬害邻国。为其兴商灭夏作舆论准备。所谓的“葛伯仇饷”就是如此。

关于“葛伯仇饷”,《史记·殷本纪》:“汤征诸侯,葛伯不祀,汤始伐之。”《孟子·腾文公》:“汤居亳,与葛为邻。葛伯放而不祀,汤使人问之曰:‘何为不祀?’曰:‘无以供牺牲也。’汤使遗之牛羊,葛伯食之,又不以祀。汤又使人问之曰:‘何为不祀?’曰:‘无以供粢盛也。’汤使亳众往为之耕,老弱馈食。葛伯率其民,要其有酒食黍稻者夺之,不授者杀之。有童子予以黍肉饷,杀而夺之。《书》曰:‘葛伯仇饷’,以之谓也。为其杀是童子而征之,四海之内皆曰:‘非富天下也,为匹夫匹妇复仇也。’汤始征自葛载,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尚书·商书·仲虺之诰》:“成汤放桀于南巢,惟有惭德。曰:‘予恐来世以台为口实。’仲虺乃作诰。曰:“呜呼!乃葛伯仇饷,初征自葛。东征西夷怨,南征北狄怨。”由上知“葛伯仇饷”是商汤的“政治宣传”,因为:一,商伯、葛伯为同等诸侯,葛伯不祀应由夏桀裁处,汤无权责罚;二,看似为杀送饭童子复仇征葛,为何十一征连祭祀又无错的诸侯一块伐?三,汤捕猎“网开三面仁及禽兽”,十一征得天下,死伤何其多!汤视人民生命不如禽兽吧?四,流放夏桀南巢后,汤惭愧不已,既怕后人指责,又怕学他犯上。仲虺连忙作诰,劝汤并向天下解释,“此地无银三百两”吗?五、“仲虺之诰”说:“东征西夷怨,南征北狄怨,”不遭战乱,反而怨愤,什么逻辑?汤征葛国,唯易葛伯,国存祠祀,商周不改。《春秋·桓公十五年》:“邾人、牟人、葛人来朝。”证明葛国经历夏商周三代,立国约1800多年。

古葛地和三代时葛国是否在宁陵?此问题古有定论,只是近几年出于旅游业的需要,才有长葛、偃师等地争葛天氏、葛国故地。葛在宁陵有权威依据:一、《史记集解》:“葛,今梁国宁陵之葛乡。”二、《汉书·地理志》:“宁陵莽曰‘康善’。孟康曰:‘故葛伯国,今葛乡是。’”三、《后汉书·郡国志》:“宁陵故属陈留,有葛乡故葛伯国。”四、《水经注》:“汴水又东经宁陵之沙阳亭北,故沙随国矣;汴水又东经葛城北,故葛伯国也。”五、《四书五经集注》宋元人注:“葛,梁国宁陵县东北。”六、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宁陵,古葛国。”“葛,古国名,嬴姓,故城在今河南省宁陵县北十五里。”七、《一统志》:“葛在宁陵县北一十五里古葛伯国。”八、《河南通志》:“宁陵,夏葛伯国。”九、《归德府志·古封建表》:“葛,伯爵,夏所封邑。葛,今梁国宁陵之葛乡。”十、《宁陵县志·古迹》:“葛城,在县北十五里,古葛伯国。”十一、《中国历代战争史》:“葛,今河南宁陵县。”十二、《河南是华夏姓氏的主要发祥地》:“夏朝除建都嵩山一带外,它的很多属国也在河南。如许<今许昌>、斟灌<今濮阳>、顾<今原阳>、葛<今宁陵>……”十三、《孟子》曰:“汤居亳,与葛为邻。”从亳之所在可知葛之所在。《史记正义》、《元和郡县志》和《河南通志》均云:

梁州谷熟县为南亳,即汤都也。“《尚书蔡传》、《通典》、《括地志》和《河南通志》均有“三亳”之说:“书所称三亳者,蒙县之亳曰‘北亳’,汤所兴;谷熟之亳曰‘南亳’,汤所都;偃师之亳曰‘西亳’,汤所迁也。”《归德府志》和《商丘县志》都说:“在谷熟镇南五里,即古亳故墟。”近代大学者王国维《说亳》一文对葛、亳之地考辨最详:夏商“北亳”即春秋亳<薄>、两汉薄县和今曹县:“皇甫谧、司马彪、杜预、郦道元均以宁陵县<前汉属陈留郡,后汉属梁国>之葛乡为葛伯国。谧且谓‘偃师去宁陵八百余里,不能使民为之耕’以证汤之所都当为谷熟之南亳。”故知偃师之葛,非汤所征之葛国。长葛学者张佐军在《长葛之名琐谈》一文中,驳斥清代长葛知县何鼎所谓“葛天氏故址也,后人思永泽,故名曰长葛。”是“不考证历史的妄说”,长葛之“葛天氏故址”之说不攻自破。同样,其他地方也是既无史志书证,又无考古物证。古葛地、葛天氏、葛国<俗称葛伯国>在宁陵铁案如山。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正副高主任医师助考之星

助考之星题库软件

2180

立即购买
热点推荐:
考生必看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