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素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等严重慢性病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患者服用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5)除非在医师指导下,否则不得超过推荐剂量使用。
(6)该药应放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饮食宜清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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